泰禾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贾政和)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贾政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背景、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信用记录的全面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1] 被提名人资格核查 - 被提名人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1] - 被提名人不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关于董事任职限制的规定[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1] 独立性及合规性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5] - 被提名人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5] - 被提名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无重大业务往来[6][7] 历史记录与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8]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8] - 被提名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且未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超过六年[9]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及交易所监管措施[9] -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承诺在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时督促其辞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