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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 关于“联诚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赎回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59元/股的130%(即15.07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日收盘价达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 [2] - 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并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可转债进行赎回 [2]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22元/张(含息税),计算公式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3][4]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采用公式IA=B×i×t/365,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i为当年票面利率2.50%,t为计息天数32天(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8月18日) [3][4] - 经计算当期利息为0.22元/张,因此赎回价格=100+0.22=100.22元/张 [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对象为2025年8月1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可转债持有人 [4] -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4] - 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 税务处理差异 - 个人投资者需缴纳利息所得税20%,每张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76元(税后) [5]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金额为100.22元(含税) [6]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张实际派发金额为100.22元 [6] 转股操作说明 - 可转债持有人可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转股申报,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 [6] - 同一交易日多次申报转股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不足1股的余额将在转股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6] - 转股后股份于申报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同等权益 [6] 重要时间节点 - 2025年8月15日为最后一个转股日,收市前仍可转股 [1] - 2025年8月15日收市后未转股可转债将停止转股并被强制赎回 [1] - 赎回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8月1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