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 ST高鸿2015-2023年连续9年财务造假 虚增营收总额198.76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 [1][3] - 造假方式为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包括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及IT系统产品虚假贸易 无实际货物流转 [3][12]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引用2018-2020年虚假数据 募资12.5亿元 [1][3][4] 监管处罚与法律后果 - 证监会拟对ST高鸿及相关当事人合计罚款超1.6亿元 其中公司被罚1.35亿元 [4] - 可能涉及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首要责任人面临巨额罚款及刑事责任 [4][5] 中介机构责任问题 - 国新证券作为保荐人及持续督导券商 在2015-2021年未发现187.47亿元造假 占造假总额94.32% [1][2][6] - 2022年持续督导券商变更为中国银河后 造假金额降至两年合计11.29亿元 [2][7] - 国新证券在保荐文件及持续督导报告中多次作出无虚假记载承诺 [8][9][10] 财务异常指标 - 2019年3G-IT连锁销售业务收入90.18亿元(占比79%) 毛利率仅1.41% 较2018年2.88%腰斩 [13][14][15] - 业务营收同比增长58.53%但毛利率大幅下降 存在异常交易特征 [13][14][15] 关联方交易线索 - 造假主体南京庆亚实控人江庆与ST高鸿董事曹秉蛟为配偶关系 [7][12][13] - 多家供应商/客户与曹秉蛟关联 包括亲属控制的安纳佳电子及朋友控制的南京柏晁 [12][13] 行业赔付机制案例 - 中信建投在紫晶存储案中设立10.86亿元先行赔付基金 [16] - 东兴证券在泽达易盛案中出资3.4亿元赔付专项资金 [16] - 五矿证券为ST广道设立2.2亿元赔付基金 [17]
对近200亿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竟没有察觉甚至“打保票” 国新证券是否勤勉尽责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