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SZ):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
公司融资安排 -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获得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贷款承诺函 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 贷款期限3年 专项用于增持东华能源股票[1] - 融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导意见执行[1] - 马森南京被确认符合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 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1] 股权结构变动 - 贷款资金用途被严格限定为增持东华能源(002221.SZ)股票 不得用于其他用途[1] - 工商银行提供的贷款承诺函明确要求资金使用需符合法律法规及银行审批条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