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的程序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 可解锁额度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93.60% [5] - 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7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1.1412万股 [5] - 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5] 本次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及满足情况 - 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0月15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可申请解除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5][6] - 公司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 [7] - 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 [8] - 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91% 超过目标值(Am)和触发值(An)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X1为50% [9][10]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达成率为87.20% 处于触发值(Bn)和目标值(Bm)之间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X2为43.60% [9][10] - 公司层面总解锁比例为93.6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B及以上对应解锁比例100% [5][10] -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余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0] 不予解除限售的情况 - 公司拟回购注销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其中4名涉及100,000股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