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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LIAONING CHENGDA BIO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放街1号,邮政编码110179 [4] - 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完成在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5万股,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645万元,股份总数为4164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6][2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15]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其辞任之日起30日内选举确定新的董事长并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 [50]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药品研究与开发、疫苗生产(具体项目以药品生产许可证为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18] - 公司可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和自身能力,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18]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22] -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 [23]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除外 [28] 股东权利义务 - 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有权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37]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37]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3] 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0万元,应当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53]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5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23][124]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12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