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相关授权议案 [2] -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4]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回购原因系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4] - 回购数量为3,481,750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 - 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1.25元/股 [5] - 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5] - 回购依据为《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项第二款规定 [4] 本次回购注销的影响 - 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5] - 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5] -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5] 本次回购注销的信息披露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回购注销公告 [5] - 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5][6] - 现阶段已按《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履行披露义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