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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 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海优新材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触发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持有人可在2025年8月12日至18日以100.22元/张的价格回售部分或全部债券 [1][2][4] 回售条款详情 - 回售价格100.22元/张包含当期利息 按票面利率1.60%和50天计息周期计算得出 [1][3][4]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8月21日 回售申报需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卖出"方向操作 [1][5] - 回售期间可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同一交易日系统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将剩余资金转入新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1] - 该变更触发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 [2][3] 市场交易情况 - 公告明确提示当前可转债市价高于回售价格 选择回售可能产生实际损失 [1][6] - 若回售后流通面值低于3000万元 可转债将在回售期结束公告后三个交易日停止交易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