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会议通知 明确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北京市顺义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李文江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5:00至8月12日 [3] - 实际召开情况与会议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5,917,055股 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47.58% [4] - 网络投票参与股东1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202,500股 占总股份1.59% 股东资格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验证 [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对所有议案进行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 无修改或新增议案 计票监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执行 [5] - 全部9项议案均以409,119,555股同意票通过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 反对及弃权票均为0股 其中第1-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 [5][7][8]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203,000股(100%) 反对0股(0%) 弃权0股(0%)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