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包括删除"监事会"章节及"监事"表述 完善"内部审计"章节相关内容[2] 法定代表人及股份相关条款修订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种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每股发行条件价格相同 认购人每股支付相同价额[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6] - 发起人持有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管需申报持股及变动情况 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有同类股份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资料 符合规定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9]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1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9项规定 包括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强令提供担保 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14][15] - 控股股东质押所持股份应当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6] 股东会职权与议事规则 - 股东会职权增加对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等17项职权[17]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 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等6种情形[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内容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1日下午3:00[25][26] 董事及独立董事制度 - 董事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35]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1/3 需符合6项任职条件 包括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4][50] - 独立董事具有6项特别职权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51] - 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成员3名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3]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行使18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 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46]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但对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需2/3以上董事通过[47]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表决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8]
翠微股份: 翠微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