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监事会决议 -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 应到监事3人全部出席 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确认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 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公司上半年经营及财务状况 [1] - 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定向增发方案核心条款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4] - 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上限为发行前总股本1,167,842,884股的30% 即不超过350,352,865股 [5]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特定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322,592.14万元 [6] - 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 [7]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8] 配套文件及程序安排 - 编制并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8][9] - 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9] - 通过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议案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10] - 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11] - 上述多项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8][9][10][11]
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