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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董事会作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 - 内幕信息保密需经董事会批准 信息载体需标注"内幕信息"并采取保密防护措施 禁止通过未加密网络传递内幕信息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配合登记报备工作 禁止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3] 内幕信息范围界定 - 内幕信息涵盖公司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订立、重大债务违约、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等十八类情形 [3][4] - 包括公司减资合并分立、重大诉讼、股权结构变化、资产抵押超30%、收购方案等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4]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涵盖公司董事及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各部门及子公司人员、因职务获取信息人员等九类主体 [4] - 包括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法定职责获取信息的人员 [4] 信息管控与登记要求 -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悉范围 决策研究原则上在停牌或非交易时间进行 需采取保密措施并作书面记录 [5] - 登记内容需包含知情人姓名、职务、证券账户、身份证号、获取信息途径与时间等详细信息 [5][6] - 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记录信息流转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 [6] 跨主体登记与备忘录管理 -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研究重大事项时需填写知情人档案 中介机构受托从事证券服务需同步登记 [6][7]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方式 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 [8]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按部门要求登记 经常性报送信息可视为同一事项集中登记 [7][8] 登记流程与报备机制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办公室 办公室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信息准确性 [8] - 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备 内幕信息公开后5交易日内需报送知情人档案 [8][9]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行为进行自查 发现违规需在2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 [9] 档案管理与持续更新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至少保存10年 监管机构可随时调取查阅 [9] - 重大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及时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信息 [9] 保密责任与管控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信息买卖证券 [11] - 持股5%以上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时需控制知情范围 市场流传导致股价异动时需立即告知董事会秘书 [11] - 向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并取得保密承诺或签署协议 [11] 决策回避与信息拒绝 - 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有权拒绝无合理理由的信息索取要求 [1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 决策结果需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 [14] 违规处理与法律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泄露或交易造成损失 公司可给予降职免职等处分 并没收非法所得 [14] - 中介机构擅自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服务合同 并报送行业协会处理 造成损失可追究责任 [15] - 涉嫌犯罪的内幕信息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5] 制度实施与教育培训 - 公司需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教育培训 明确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督促履行保密职责 [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