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股东回报规划原则 -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需兼顾股东整体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且不损害持续经营能力 [1] - 利润分配政策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包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等规范性文件 [1] 2025-2027年利润分配政策 - 现金分红最低标准: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需达年均可分配利润30%否则限制再融资 [2] -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有重大支出时降至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降至20% [3] - 特殊情况豁免条款:涉及总资产50%或营收/净利润50%且金额超3000万/300万的重大投资计划可暂缓现金分红 [2][3] 利润分配实施机制 - 董事会需论证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需发表明确意见 中小股东意见可通过独立董事提案直接提交董事会 [4] - 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专项论证并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5] - 未分配利润优先用于重大投资及运营资金 包括对外投资、设备购置等以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5] 子公司管理与补充措施 - 公司需确保控股子公司现金分红在母公司分红前到位 账面资金不足时通过借款补足缺口 [3][4] - 具备条件时可结合股票股利分配 需满足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且符合现金分红前提 [4] 规划效力与执行 - 规划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由董事会解释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