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与人事调整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补选吴勇高先生和吴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3][4] -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议案,聘请吴勇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解聘其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由潘永兴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7][9] 控股子公司债券发行计划 -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公开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及公司债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其中越秀产业投资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越秀租赁拟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上海越秀租赁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越秀新能源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 [21] - 债券发行期限设计多样: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0年(越秀产业投资)或20年(越秀新能源),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20年,发行利率均采用固定利率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25][31][37][43][49][50]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投资科技创新领域(越秀产业投资中期票据),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或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27][28][34][40][46][52] 股东会安排与授权事项 - 公司定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1日,会议将审议补选董事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等议案 [12][67][7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控股子公司办理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确定发行金额、期限、承销方式、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法律文件及根据监管政策调整发行方案等,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 [58][59][60][61] - 越秀产业投资发行中期票据拟由公司及控股股东越秀集团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已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1] 相关人员背景信息 - 吴勇高先生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1,020,501股(占总股本0.02%),具备会计师资格和中注协非执业会员身份,曾任越秀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14][15] - 吴敏先生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总经理等职务,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和管理学硕士学位 [17] - 潘永兴先生现任公司财务中心、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并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未持有公司股份,曾任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具备中注协非执业会员资格 [18]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