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8日决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法定时限前15日发布通知 包含会议时间 地点 股权登记日 审议事项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镇江经开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安明亮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同步进行 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 [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会议股东总数60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7,859,047股 占公司总股本49.6011% [3] - 现场参会股东1名 代表股份284,225,647股 占比48.9750% 网络投票股东605名 代表股份3,633,400股 占比0.6261% [3] -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召集人为董事会 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4][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 - 总体表决最高同意比例达99.7881%(议案5) 最低为99.5549%(议案3) 反对票最高占比0.4023% 弃权票最高占比0.0428% [5][6][7] - 中小股东(非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表决同意比例介于64.8016%至83.2141%之间 反对比例最高达31.8737% [5][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3][8][9] - 会议无临时提案审议情形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8][9]
大港股份: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