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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拟向控股股东豫光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2][5] 发行方案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2] -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 其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股票 [3] - 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 且不低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 - 发行数量不超过59,347,181股 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4]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 [5] - 豫光集团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5]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 公司治理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名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 [2][3][6][9][11] - 需提请股东会批准豫光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因其持股比例将超过30% [13][14] - 公司制定了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7][8] - 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审批程序 - 所有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5票或9票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3][4][5][6][7][8][9][11][13][14][15]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5][6][7][8][9][11][13][14][15] - 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 待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复后再行通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