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可转债质押变动 - 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原持有公司可转债2.10143亿元 占可转债总发行量29.60% [1] - 2025年8月11日解除质押2.10142亿元 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100% 占公司可转债总发行量29.60% [1] - 解除质押后剩余被质押可转债数量为0 质押比例降至0% [1] 股东持股结构 - 本次解除质押后豫光集团仍持有可转债2.10143亿元 持股比例维持29.60% [1] - 质押方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手续 [1] 后续安排 - 控股股东将根据融资需求决定是否重新质押可转债 [1] - 公司承诺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