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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力特: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价格和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授予价格因2023年及2024年利润分配调整至7.0224元/股 首次授予未归属部分调整为211.4938万股 预留授予未归属部分调整为103.586万股 [8][9] - 调整依据包括2023年每10股转增4股派0.146元及2024年每股派0.112元的现金红利方案 [7][8]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归属 - 归属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对应首次授予日2020年11月17日后的48-60个月 [9] - 归属数量为206.2802万股 涉及93名激励对象中88人满足条件 [6][17] - 公司层面归属条件达成:2023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37.57% 高于30%目标值 [13] - 个人层面83名激励对象考核S/A获100%归属 2名考核B获50%归属 3名考核B/C作废全部或部分股票 [14][15][16] 预留部分第三期归属 - 归属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对应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6日后的36-48个月 [18] - 归属数量为49.1176万股 涉及49名激励对象中48人满足条件 [6][23] - 公司层面归属条件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37.57%达成目标 [21] - 个人层面45名激励对象考核S/A获100%归属 3名考核B获50%归属 1名离职及1名连续考核B作废股票 [22][23] 限制性股票作废 - 首次授予部分作废5.2136万股 包括1名考核C作废2.744万股 2名连续考核B作废1.2691万股 2名考核B作废1.2005万股 [24] - 预留部分作废4.7334万股 包括1名离职作废2.744万股 3名考核B作废0.6174万股 1名连续考核B作废1.372万股 [25] 法律程序履行 - 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独立董事审议批准 履行公示及授权程序 [3][4][5][6] - 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