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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疫苗: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概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于2022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1] -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至400,010,000股 [1] -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由400,010,000股增加至600,015,000股 [2]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012,500股股份上市流通,总股本由600,015,000股变为601,027,500股 [2]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601,027,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1,648,150股,占总股本23.57%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涉及股东数量2户,股份数量459,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76.37% [2] - 限售期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触发延长锁定期承诺履行条件,锁定期延长6个月 [2] - 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18日 [2]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华兰生物和香港科康 [2] - 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情形,且无股东同时担任或曾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20]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3][4][5][6] - 股东承诺包括股份锁定期、锁定期延长条件、减持价格限制、股份回购义务、稳定股价措施、业务独立性保证、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 [3][4][5][6][11][12][13][14][15][16][17][18][19] - 股东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承担公开道歉、纠正违规行为、归还所得收入、赔偿损失等责任 [5][6][7][8][9][10]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对该等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情形 [20]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前,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379,350股(占总股本0.06%)和首发前限售股459,000,000股(占总股本76.37%) [22] - 本次解除限售后,首发前限售股全部解除限售,限售条件流通股仅剩余高管锁定股379,350股(占总股本0.06%) [2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41,648,150股增加至600,648,150股,占总股本比例由23.57%增至99.94% [22] - 总股本保持不变,仍为601,027,500股 [22] 股东减持相关规定 - 华兰生物和香港科康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 [21] - 公司董事通过华兰生物和香港科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减持行为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的要求 [22] -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