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不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利 基于市场环境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 [17] 核准与发行概况 - 获证监会批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6.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6.39亿元 [2] - 债券于2022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简称"新化转债" 代码113663 [2] 债券主要条款 - 发行规模6.5亿元 共650万张 按面值发行 每张面值100元 [2] - 债券期限6年 自2022年11月28日起 [2] - 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 第一年0.3% 第二年0.5% 第三年1.0% 第四年1.5% 第五年2.0% 第六年3.0% 到期赎回价115元 [2] - 转股期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8年11月27日止 [4] - 初始转股价格为32.41元/股 经历多次调整后当前转股价格为19.81元/股 [14] - 未提供担保 [4]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需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80%的条件 [7] -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覆盖派息 送股 增发新股等情形 [5][6] - 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包括:2023年6月因权益分派由32.41元/股调整为31.86元/股 2024年6月调整为31.42元/股 2024年9月因股价触发下调条款调整为20.25元/股 2025年6月因权益分派调整为19.81元/股 [14][15] 赎回与回售条款 -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条件包括: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8] - 2025年7月15日至8月13日期间 公司股票收盘价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25.753元/股) 触发赎回条款 [16] - 设置回售条款 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中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70% 持有人可行使回售权 [9][10]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6.39亿元拟用于特定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则由公司自筹解决 [11] 信用评级情况 - 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 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 评级展望稳定 且2023年至2025年跟踪评级均维持该评级 [11][12][13] 不提前赎回决定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3日决议不提前赎回"新化转债"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与投资者利益 [17] - 明确未来三个月内(至2025年11月13日)即使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 [17]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 持股5%以上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减持705,030张 董事胡健减持610张 董事王卫明减持4,680张 董事胡建宏减持12,170张 财务总监洪益琴减持6,000张 [17] - 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或高管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计划 [18]
新化股份: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