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制权变更基本情况 - 珠海港集团将转让通裕重工15.50%股份(604,032,700股)予国惠资本 转让价格每股2.22元 总价款13.41亿元 [1] - 珠海港集团另将所持4.83%股份(188,394,890股)表决权委托国惠资本行使 委托期限36个月 [1] - 交易完成后国惠资本成为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变更为国惠资本 实际控制人由珠海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1] 反垄断审查进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476号) 批准国惠资本收购股权案 [2] - 审查决定依据《反垄断法》第三十条 允许即日起实施集中 [2] 交易实施前提条件 - 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 [2] - 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