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非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提名 -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新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1] - 审查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确认张晓新先生无法律法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被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者 [1] 董事会决策程序 -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张晓新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 -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 - 拟聘任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