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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应收账款核销概述 - 核销应收账款原值合计人民币15,688,602.98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计提坏账金额人民币15,688,602.98元 账面净值为0元 [1] - 核销原因为客户处于已注销 已吊销状态或长时间未能收回欠款 账龄均为4年以上 [2] - 核销后公司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财务与销售部门将建立备查账目并继续跟踪 [2] 核销对公司财务影响 -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已计提100%坏账准备 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2] - 核销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 -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 会计处理方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 借记"坏账准备"科目 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 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能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 核销依据充分 不涉及关联方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