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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议事程序 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时限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1] - 临时股东会出现法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 [1] - 无法按期召开需向青岛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2] 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十日内书面反馈 [2] - 审计委员会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十日内书面反馈 [3] - 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十日内书面反馈 [3]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时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审计委员会不召集时 连续90日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 [4] 股东会提案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5]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议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5]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 [6] 董事选举与累积投票制 - 选举董事时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关联关系/持股情况/处罚记录 [6] - 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 [11] - 累积投票制下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11] -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表决权 [11] 股东出席与表决方式 - 股东可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7] - 可采用网络方式表决 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10]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0] 会议主持与议事秩序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 缺席时由副董事长或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8]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 [8]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同意 每次不超过10分钟 [9] - 会议主持人需宣布现场出席股东人数及持股总数 [9] 决议公告与记录保存 - 决议公告需包含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决议内容 [13]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 包含审议经过/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 [14] - 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14] 违规处理与规则效力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程序违规可请求法院撤销 [15] - 未按期召开股东会可能导致股票停牌 [15] - 违规行为可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或公开谴责 [16]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