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成都佳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1] -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名称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邮政编码611730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长产生及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 [2]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技术总监、运营总监、营销总监 [3]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3] - 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涂料制造销售、磁性材料生产销售等 [3] - 经营范围还包括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软件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等业务 [5]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001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001万股 [8] - 公司发起人为邓龙江、梁迪飞等24人,其中邓龙江持股22.3750%,梁迪飞持股11.6250%,谢欣桐持股8.3125% [6] 股份管理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员工持股计划除外,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8] - 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董事会可经授权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 [9]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为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除外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质询、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权利 [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15]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9]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章程等职权 [2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召开 [2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8]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 [5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51]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3]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 [60]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1/3,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60] -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不符合独立性条件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61]
佳驰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