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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69.72元 募集资金总额9.203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披露具体数值 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3年3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1] - 募集资金已进行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及监管银行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4亿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亿元[2] - 2023年6月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新增"购地及其地面房屋"实施方式[2] - 2024年6月将"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超募资金总额4.113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1.527亿元(含利息收入)[8] - 2023年3月使用1.23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 - 2024年4月使用2500万至5000万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实际回购金额4999.99万元[6] - 2024年7月再次使用1.23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29.9%[7] 本次资金补充计划 - 本次拟使用1.23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29.9%[8] - 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符合主营业务发展需求[7] - 最近12个月内累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超募资金总额30% 符合监管规定[8]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事项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7][8] - 保荐机构认为程序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8] -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对外财务资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