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 -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1] - 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直至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事项 [1] 经营范围变更 - 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和"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内容 [2] - 除新增内容外 公司经营范围不发生其他变化 [2] -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变更登记许可内容为准 [2]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进行配套修订 [2] - 修订内容涉及法定代表人条款 明确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4][5][6] - 增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 要求维护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23][24] - 明确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形 包括未召开会议或未达表决要求等 [18] - 调整对外担保审议标准 将"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改为"一年内担保金额" [26][27] - 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制定及修订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十余项治理制度 [2][7] - 部分制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 制度文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 [2] 股份管理规范 - 公司股份总数40,001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1] - 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申报要求 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11] - 规定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时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增加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条款 完善股东诉讼权利行使机制 [4][19][20] - 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八项行为规范 包括不得占用资金和从事内幕交易等 [23] - 规定股东会临时提案权门槛由3%股份降至1%股份 [34]
佳驰科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