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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投资基本情况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1] - 投资种类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及信托理财产品 [1]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2] 投资目的与方式 -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保障股东利益且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 [2] - 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 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 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产品并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2] 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2]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选择规模大、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产品 [3][4] - 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理财产品 健全会计账目并做好账务核算 [4]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对公司影响 - 投资行为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日常运营 不涉及募集资金 [4] - 通过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