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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明确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机制 [1][2]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2] - 涵盖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形 [2]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 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 -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 -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 -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4]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违反《企业会计准则》或证监会编报规则第15号要求 [5] -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要求 [6] - 遗漏重要章节 对外担保事项或承诺事项未披露 [6] 业绩预告与快报差异标准 - 业绩预告变动方向与实际业绩不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 [7]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20%以上且无法合理解释 [7] - 业绩快报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法合理解释 [7] 责任追究原则与程序 - 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原则 [3] -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3] - 内审部门需形成书面材料说明差错内容 性质及影响 [5] 责任追究情形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8] - 违反证监会和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 [8] - 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8] - 未按规程办事或未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 [8] 从重与从轻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 后果严重或干扰调查的从重处理 [8] - 主动纠正损失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从轻处理 [9] 责任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调离岗位 停职 降职 撤职 [10][11] - 可附带经济处罚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10] - 严重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