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管理 确保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权益 [1][2] 重大信息内容范围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 其中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 其他交易需达到资产总额10%且超1000万元 或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 或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等标准 [2] - 重大合同事项包括合同金额超5亿元 或占主营业务收入50%且超5亿元 或可能对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3] - 关联交易事项需达到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标准 [3]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包括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 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 [3]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项目、董事长总经理变动、采购销售方式重大变化等 [4]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重大亏损、资产减值、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核心人员无法履职等 [4] 报告责任人及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子公司总经理为直接责任人 子公司办公室主任为联络人 [5] - 责任人需负责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编写提交、内容审核、法律法规学习及保密工作 [5] 报告流程及时点 - 具体业务经办人员需在事项发生当日向责任人报告 [5] - 责任人需实时组织编写报告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 [5] - 报告时点包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各方协商谈判时或责任人知悉事项时 [6][7] - 已披露事项的进展情况需及时报告 包括决议执行、协议变更、批准否决、逾期付款、交付过户延迟等 [7] 信息管理要求 - 信息知情范围需最小化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8] - 公共传媒披露不得早于规定媒体 不得以新闻发布代替公告 [8] - 瞒报漏报误报将追究责任 报告档案作为年度考评依据 [8]
财信发展: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