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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触及5%及1%整数倍的公告

权益变动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潘党育及其控制的豪鹏控股、珠海安豪合计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至5%及1%整数倍,未涉及持股数量变化 [3] - 截至2025年8月11日总股本为87,367,910股,8月12日增至90,756,691股,增幅3.88% [3] -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或影响公司治理结构 [5] 可转债赎回安排 - 赎回条件触发因公司股价在2025年7月18日至8月7日期间连续15/3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50.22元/股的130%(即65.29元/股) [20] - 赎回价格为100.34元/张(含0.34元当期利息),计息天数249天(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8月29日) [21][22] - 赎回流程:8月26日停止交易,8月28日为登记日,8月29日赎回并停止转股,9月5日资金到账 [24][25] 可转债发行及转股调整 - 公司于2023年12月发行11亿元可转债(1100万张),期限6年,票面利率首年0.3%、次年0.5% [9] - 初始转股价50.65元/股,经6次调整后最新为50.22元/股,主要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023/2024年度利润分配 [12][13][15] - 转股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 [11] 股东交易情况 - 控股股东潘党育、豪鹏控股、珠海安豪及董事廖兴群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存在可转债交易记录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