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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亨通永旭持有公司322,231,091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0 83% [2] - 亨通永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93,338,655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60 00% [2] - 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32,826,681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8 00% [2] - 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463,636,935股股份 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55 67% 占公司总股本的15 59% [2] 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2025年8月12日亨通永旭解除质押193,338,655股股份 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3] - 解除质押股份已于同日办理再次质押 [3] 股份质押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8年7月29日 [4] - 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担保用途 [4] 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半年内或一年内到期的质押 [6] - 亨通集团和亨通永旭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质押风险可控 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6] - 还款资金来源包括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等 [6] - 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7] 质押事项对公司影响 - 不会对主营业务 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7] -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控制权稳定 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7]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产权 业务 资产 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