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流程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 [1][2] - 明确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包括辞任 任期届满 解任及资格丧失等情形 [2][3] - 规定离职后移交手续 未结事项处理及持续义务履行要求 [5][6]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行为进行追责 [7]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 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2]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 包括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等 [2] -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 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规定 [2]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 职工代表董事自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日离职 [3]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赔偿数额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3]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 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 [3] - 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限制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刑罚 破产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及监管处罚等情形 [3][4] - 出现资格丧失情形时 相关人员应立即停止履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 未及时解除则投票无效 [4] - 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职务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4]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需移交全部文件 印章 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并签署确认书 [5] - 涉及重大投资 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事项时可启动离任审计 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5] - 任职期间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完毕需提交书面说明明确具体事项及完成计划 公司可要求赔偿损失 [5] 持续义务与责任 - 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及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 直至秘密公开 执行职务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5][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6] - 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不因离职免除 [6][7] - 擅自离职致使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7] 责任追究机制 - 发现未履行承诺 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时 董事会需审议追责方案 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7]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7]
怡合达: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