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薪酬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并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1] - 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1] - 薪酬制度遵循竞争力原则、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与绩效挂钩原则、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1][2] 薪酬标准与结构 - 董事薪酬参照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公司并结合经营绩效确定 [2] - 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占50%-75%和绩效奖金占25%-50% [2] - 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而绩效奖金以半年按考核发放 [2] 薪酬支付与扣除 - 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至月末并于次月15日前发放 [2] - 工资直接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支付部分及到期未归还公司借款 [3] - 超额发放工资时可在下月工资中直接扣除超额部分 [3] 绩效奖金机制 - 高管人员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 [3] - 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后可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发放个人绩效奖金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年经营计划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年薪数额及发放形式 [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