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西点药业: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则 -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信息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维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当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 相关人员和公司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1]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信息披露工作 证券部作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负责公开信息披露制作及报送披露手续 [2]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各部门可能知情人士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2] 重大信息范围界定 -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案 子公司会议决议 及重大交易事项 [2] - 重大交易事项报告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或营业收入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 或净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 [2]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3] - 诉讼仲裁事项需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 达到标准需及时披露进展及影响 [4] - 其他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 如公司经营方针变化 重大投资行为 重要合同 重大债务违约 董监高涉嫌犯罪等 [4] -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规定的其他重大信息也需报告 [5] 内部报告程序及时点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在重大事件触及拟提交审议 各方拟协商谈判 或负责人知悉时点后 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 [5] - 需持续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 包括决议情况 协议签署及变更 批准与否决 逾期付款原因 交付过户进展等 [6]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必要时快递原件 [6] 报告内容形式与管理责任 - 书面报告材料需包括事项原因 各方情况 内容影响 相关协议合同 政府批文 法律文件 中介意见及内部审批意见 [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为第一责任人 需制定相应制度并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 报送资料需经第一责任人签字 [8] - 董事高管及其他知情人员需严格保密未公开信息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8]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培训 以保证报告及时准确 [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造成损失的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 [10] 制度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并及时修订 [10] - 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 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