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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啤酒: 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6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公告 提前15天告知全体股东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16:00在公司办公楼505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黄文胜主持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 代表股份1,862,270,544股 占总股本84.1389% [4] - 网络投票股东291名 代表股份28,931,696股 占总股本1.3072% [4] - 合计参会股东294名 代表股份1,891,202,240股 占总股本85.4461% [4]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4] 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为唯一议案 [5] - 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同意票1,890,196,576股 占比99.9468% [6] - 反对票4,000股 占比0.0002% 弃权票1,664股 占比0.0001% [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25,880股 反对4,000股 弃权1,664股 [6]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2][3]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 -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