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4日召集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召开 由董事长刘文静主持[1][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15至15:00[3] - 会议实际时间地点及事项与召开通知完全一致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4]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2名 代表股份296,063,30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29.3967%[4] - 网络投票股东593名 代表股份20,681,75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2.0534%[4] - 合计参会股东605名 代表股份316,745,05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31.4501% 其中中小投资者598人 代表股份72,054,767股[4]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票301,275,56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95.1206%[5] -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56,585,271股 占比78.5309% 反对15,044,096股 占比20.8787% 弃权425,400股 占比0.5904%[5]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由股东代表及律师事务所共同计票监票[5]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6] -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