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6月11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出具核查意见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等四项议案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核查三项议案 [5][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30日批准全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 [6] 授予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未出现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36个月内违规利润分配或法律禁止股权激励等情形 [9] - 28名激励对象均未出现12个月内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处罚或存在公司法规定任职资格瑕疵等情形 [10] - 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亲属等排除对象 [10] 首次授予具体安排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14日,为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交易日且符合计划规定 [7][11][12] - 授予总量为16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2元/股 [7][13] - 授予对象为28名符合资格的激励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获薪酬委员会确认 [6][13]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全部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9][14] - 授予条件已完全成就,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均符合相关法规与计划规定 [10][12][13] - 公司尚需依法履行本次授予的信息披露义务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