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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ESG绩效而设立 [2] - 主要负责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宜的研究与建议 [2] 人员组成结构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含组长及副组长各一名 [3][5] 职责权限范围 - 研究建议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 [4] - 研究建议ESG目标战略与治理架构 识别监督重大ESG风险机遇并指导应对措施 [4] - 审阅提交ESG报告 检查事项实施情况 履行董事会授权及其他法定职权 [4] 决策程序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 包括初审项目意向、签发立项意见、评审可行性报告 [4][5] - 委员会根据提案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 同时反馈至投资评审小组 [5] 议事规则要求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 [5][6] -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5][6] 生效与修订机制 - 实施细则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6] - 修订及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需立即修订并报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