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潮宏基: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设立目的 - 完善公司治理并强化董事会决议执行力 推动经营战略和业务目标达成 [2] - 作为董事会专设机构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2] - 实施细则适用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委员 [2] 委员会组成结构 - 由四名执行委员组成 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2] - 设主席一人 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 - 执行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2] -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需按规则补足人数 [2] 委员会职权范围 - 贯彻落实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 研究部署工作方案 [3] - 对需董事会决策事项先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建议 [3] - 审核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战略规划及执行情况 拟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 决定除董事长 总经理等核心高管外的关键岗位人员任免 [3] - 处理依据公司章程无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的其他经营事项 [3] 委员会主席职权 - 召集和主持执委会会议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 [3] - 听取委员工作汇报 决定事项是否报董事会审议 [3] - 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委员代行职责 [4] 会议召开机制 - 会议分为每月一次的定期会议和经申请批准的临时会议 [4] - 临时会议需提交载明具体提案 提议人 理由 时间等事项的书面申请 [4][5] - 总裁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 资料管理及记录工作 [5]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 紧急情况下可提前一天 [5] 会议议事规则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 [6] - 委员应亲自出席 因故缺席需向主席请假并书面委托表决 [6] - 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表决的委员将被提请撤换 [6] - 会议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 [6] 会议决议与记录 - 会议需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包含日期 地点 出席人员 议程 发言要点及决议结果的纪要 [8][9] - 决议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需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同意 [9] - 赞成与反对票数相同时由主席最终决定 [9] - 会议纪要和决议需委员签字 作为公司重要档案保存不少于15年 [9] 信息保密与报送 - 所有知悉会议内容人员需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规定 不得擅自披露重大信息 [9] - 需报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责任人应及时将决议及相关材料报送董事会秘书 [9] 实施细则效力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9] -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