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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天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李天明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且提名人与候选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1][3]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领域的必要工作经验 [4]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亦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6]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合规性承诺 - 候选人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7][8]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且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候选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保独立履职,并在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时及时辞职 [9][10]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当前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8] - 候选人承诺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符合要求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