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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设立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工作 [1] - 主要职责包括提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等 [3] - 特定事项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3][4] 人员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丧失董事资格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会议规则与决策程序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期 [4][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7] - 会议可采用现场、通讯等方式,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 [7][8] 议事程序与记录 - 公司内审部负责准备会议材料,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等 [4] - 会议记录需包括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11][12] - 决议需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修改需符合法定程序 [10][1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0] - 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1] - 工作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