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防止资金占用行为 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权益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1] 资金占用定义 - 资金占用方式包括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产生的经营性占用 [2] - 资金占用还包括代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等非经营性行为 [2]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权益 [2] 资金往来规范 -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需以真实交易为基础 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策程序 [3] - 严禁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无商业逻辑预付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3] - 公司应严格限制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 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 [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防控 -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董事及高管负有法定资金安全维护义务 [4] - 财经部门需每日监控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发现当日向财务负责人及董事长汇报 [5] - 审计部需定期专项核查资金占用情况 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汇报 [5] 支付程序 - 关联资金支付需以协议合同为依据 并审查决策程序合规性 留存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备案 [5] - 支付前需经财务总监审核及总裁审批 财经部门方可办理支付事宜 [5] - 支付过程需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财务纪律 [5] 审计与档案 - 年度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需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需公告该说明 [5] - 财经部门需建立专门财务档案 核算统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6] 责任追究 - 对违规占用资金的关联方 公司需催还并索赔 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权 [6] - 董事及高管纵容资金占用的 董事会可处分直接责任人并提议罢免董事 [6] - 决策流程中违规造成损失的 责任人需赔偿 严重时可追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6] - 控股子公司违规造成投资者损失的 公司可对责任人行政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6]
科陆电子: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