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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 公司章程2025.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2-3楼及402-405室 [2] -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通过深交所审核,2021年8月27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2021年11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66.5777万元,股份总数为14,666.5777万股,均为普通股 [2][8] - 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等销售及软硬件产品开发与设计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50]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60]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61] - 公司还设有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6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质询权等权利 [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强令提供担保 [19]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11]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 [9][10]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5]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37][3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