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3] 委员任职规范 - 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最近三年无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证监会行政处罚记录[3] - 委员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情形时应主动辞职或由董事会撤换[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连选可连任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需暂停行使职权直至补足[4] 核心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4]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等[5] -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监督问题整改情况[5] 内部审计管理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真实性和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 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包括审议年度审计报告 督促审计计划实施 协调外部审计关系等[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容包括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问题[6] 风险监控机制 - 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向深交所披露并说明应对措施[7]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高风险投资 大额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7][8]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意见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8] 会议运作机制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 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1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需同步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需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9] - 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内事项提出审议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时 公司需披露并说明理由[9] 档案管理规范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审议意见 出席人员和记录人员需签字确认[12] - 会议记录及资料作为公司档案由证券部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15] - 出席会议人员均需对议定事项保密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15]
雅创电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