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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 将全文涉及的"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监事会"相关内容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但强调这不涉及实质性变更 [1] - 修订后的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4] 股东会职权调整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 职权范围有所调整 新增对审计委员会报告的审议批准 删除对监事会报告的审议 [1] - 明确股东会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 以及无具体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1] - 新增股东会对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批准职权 [1] 财务资助与对外担保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资助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 - 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或超过总资产30%的担保也需股东会审议 [2]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的可豁免部分审议程序 [2] 股东提案与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召集人需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 [4][7]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4]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 [4][5]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 [3] -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成员任免等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章程修改等 [10][1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1] 决议效力与法律救济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规定的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2][13] - 会议程序或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