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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总则与适用范围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以履行社会责任并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 [1] - 对外捐赠定义为公司或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予合法受赠人,且用于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 [1] - 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所有捐赠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 [1] 对外捐赠原则 - 自愿无偿原则要求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避免市场不公平竞争 [2] - 权责清晰原则禁止公司经营者或职工以个人名义捐赠公司财产,且公司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捐赠意愿 [2] - 量力而行原则规定公司需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公益活动,若已亏损或捐赠将导致亏损则不得捐赠(除特殊情况) [2] - 诚信守法原则要求公司必须履行已承诺的捐赠 [2] 捐赠财产范围与类型 - 合法捐赠财产仅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禁止使用生产经营用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等 [2] - 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捐赠(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环境保护等)、救济性捐赠(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救助)及其他捐赠(如人道主义目的) [2] 捐赠受益人与实施途径 - 受益人需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如基金会、慈善组织)、公益性非营利企事业单位(如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或社会弱势群体 [3] - 捐赠应通过依法建立的慈善机构、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 - 禁止向公司内部职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制关系及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捐赠 [3] 决策程序与审批标准 - 对外捐赠以过去连续12个月为核算周期,按金额分级审批:2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批准,超过2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占最近一年审计净利润1%以上且超500万元或达股东会标准时由股东会批准 [4] - 实物资产按捐赠时账面净值折算金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时以高者为准,累计金额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同期捐赠 [4] - 捐赠需由经办部门拟定方案,财务部分析财务影响,并按审批程序执行,子公司捐赠需上报证券部并严格履行审批 [5] 职责分工与监督管理 - 经办部门负责提出捐赠议案并指导子公司捐赠活动,财务部负责审核会签、办理支付手续及建立全公司捐赠台账 [6] - 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确保捐赠按审批决议执行,并管理优化捐赠行为 [5] - 经办部门需在方案批准后立即通知证券部以履行披露义务,财务部需建立台账登记管理捐赠文件、凭证及证明材料 [5] 财务处理与法律责任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需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 [6] - 擅自捐赠或以权谋私、转移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导致直接责任人被降职、免职或开除,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6] 附则与制度效力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若与日后颁布法规不一致则以法规为准并由董事会修订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