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于2025年7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刊登日期符合提前15日要求[4][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6]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608名 代表股份257,274,588股 占总股本23.6352%[6] - 现场参会股东3名代表股份234,734,144股 网络参会605名代表股份22,540,444股[6] - 中小投资者607名代表股份22,610,444股 占比2.0768% 公司董事及高管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7]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7] - 议案一表决结果:同意256,272,488股(99.6105%) 反对922,800股(0.3587%) 弃权79,300股(0.0308%)[8][9] - 议案二表决结果:同意256,246,688股(99.6005%) 反对949,000股(0.3689%) 弃权78,900股(0.0307%)[9][10] - 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均获得超过三分之二有效表决权通过[7][9]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6] -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7][10] - 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