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姚铮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声明被提名人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所有声明事项均确认为"是"或"不适用" 未出现否定情形 [1][2][3][4][5][6][7][8] 提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 提名基于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 职称 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及不良记录后作出 [1]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法律合规性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 [1]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不违反《公务员法》 中纪委规范 中组部意见 高校反腐意见 央行指引 证监会监督管理办法 银行业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机构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其他法律法规 [3][4] 专业资质与经验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 [4] -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 管理 会计 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 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副教授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或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加5年以上专业岗位工作经验 [4]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也不在前五名股东任职 [5] - 不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 - 不是为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5] -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任职 [6] 历史记录与任职情况 - 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述独立性相关情形 [6]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 [6] - 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届满 [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6]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尚无明确结论 [6]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 - 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 [7]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包括本次提名) [7]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7] 提名人承诺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 准确 完整 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和交易所监管措施 [8] - 授权董事会秘书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报送声明内容 视同提名人行为并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8] - 如被提名人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情形 将及时报告并督促立即辞去职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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