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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投资授权 - 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 - 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资金可滚动使用 [2][3] - 投资金额包含收益再投资部分 任一时点不得超过授权上限 [2][3] 投资标的与机构 - 委托理财资金将投资于信用级别高、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 [3] - 合格受托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信托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 [3] - 理财产品类型涵盖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及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产品 [3] 资金管理与风控 - 公司财务中心与投资部将实时跟踪理财产品进展并分析投资投向 [4]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 - 通过分散投资标的和选择高资信机构控制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 [3][4] 公司运营影响 - 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与主营业务开展 [5] - 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 未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 - 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2][5] 治理程序 - 议案经董事会5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授权签署相关文件 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2][3] - 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产品进行不定期检查或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5]